转科技处:2012年我校国基金申报工作相关支持政策
发表日期:2011-11-07 阅览

1. 对于完成学校规定申报指标的学院,待申报结束后,学校为其发放200/份的管理费。

2. 对于完成学校规定申报指标的学院,新申请的项目学校配套支持300/份的专家评审费,2011年申报未获准且2012年继续申报的项目学校分三类给予专家评审费。申请结束后,请各学院持《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审查明细表》(见附件四)、《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专家建议反馈表》(见附件五(1))、《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专家建议反馈表》(见附件五(2)),并做好专家咨询费清单,到科技处领取相关经费。

3. 我校40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目前正在主持或查重者除外),必须参加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当年申报校级及各类上级限项项目的申报资格。

4. 对于完不成学校规定的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标的学院,学校将按申报指标完成比率递减其每份申报表的管理费与专家评审费,并减少其当年的校级及各类上级限项项目的申报指标(最多扣减50%)。

5. 对于申报项目获准率达到国家本学科平均资助率的学院,学校将为其发放2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