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关于做好 2021-2022 学年“争先创优”总评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2-10-12 阅览

各年级:

为充分发挥“争先创优”人才培养、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的激励导向作用,引导大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助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成才。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1-2022 学年“争先创优”总评工作的通知》(西建大学工〔2022〕16 号)精神,现开展我院本科年级 2021-2022 学年“争先创优”总评工作,对学生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范围及办法

评优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

评优办法

1.本科生评优工作依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评优奖励实施办法》(西建大〔2022〕68号)进行。

2.本科生2018、2019、2020、2021级本科生按照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综合素质教育学分考核认定办法》(西建大〔2018〕160号)进行认定。

3.推荐的标兵班、标兵宿舍、标兵个人须附事迹材料,学校将组织集中评审,具体评审方式、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评优年度转专业学生在原所在学院参评。

二、时间安排

评优工作安排在10月12日~11月9日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参照《冶金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争先创优”总评工作日程表》(附件1)。各年级向学工办报送评优材料的时间安排如下:

1.标兵类材料:10月18日前报送各标兵班、标兵宿舍、标兵个人推荐表(附件3)、标兵班、标兵宿舍、标兵个人情况统计表(附件5)及相关事迹材料。

2.汇总类材料:参照本科生“争先创优”评优指标分配表(附件2),11月8日前各年级报送本科生“争先创优”评优汇总表(附件6),同时报送评优工作的书面总结材料。

三、评优程序

1.年级评选结果作为初评结果,要面向学生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工办审核。

2.学工办对年级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最终评优结果并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3.评优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年级要高度重视“争先创优”总评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坚持原则。各年级要严格按照评优文件的规定、分配指标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不得随意拆分指标或扩大评选范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发挥好评优奖励的激励引导作用。

3.注重导向。各年级在评选过程中,对于创新创业成绩较好的集体和个人,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评选,充分发挥创新创业教育的导向作用,激励和引导学生主动培养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附件:1.2021—2022 学年“争先创优”总评工作日程表

2.2021—2022 学年“争先创优”评优指标分配表

3.2021—2022 学年“标兵班、标兵宿舍、优秀学生标兵”推荐报名表

4.2021—2022 学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请表

5.2021—2022 学年“标兵系列”情况统计表

6.2021—2022 学年“争先创优”评优汇总表

冶金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