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初试成绩(外语×40%+业务一×30%+业务二×30%)×50%+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50%]
六、学院5.25日完成复试工作、上报拟录取名单。学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七、其他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外单位考生,复试时一般须携带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我校全脱产学习3年的证明,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冶金工程学院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