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点
(学科代码:0806)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勇于创新;具有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富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熟悉所从事科研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在专业领域内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文献资料,并具有外文写作的初步能力。
二、培养方向
1.冶金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物理化学
2.计算物理化学
3.冶金电化学
4.冶金与材料一体化基础理论
5.特种材料及化合物制备物理化学
6.钢铁冶金新工艺、新装备开发
7.生态冶金技术
8.钢铁冶金过程模拟及工艺优化
9.高附加值钢铁产品开发
10.有色金属冶金新工艺与新技术
11.有色金属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冶金
12.特种有色金属材料及化合物制备与增值冶金
13.选冶-材料一体化新工艺
14.冶金过程模拟仿真与系统优化
15.有色金属冶炼过程节能与环保
16.特种分离材料制备理论与技术
17.冶金窑炉热工理论与技术
18.冶金过程系统节能技术及环保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1个月内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提交系(学科)审查,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上采取导师负责与研究生指导小组相结合;教学方法上采取研讨式、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导师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3.整个培养过程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使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鼓励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体系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由学位课、选修课、必修环节、补修课四个模块组成。
学位课模块:含公共基础课(政治类、外语类,主要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术论文写作、学术交流能力的培养)、学科专业基础课(体现学科特征和学科应有知识结构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学科专业方向课(学科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及案例教学课程)。
选修课模块:含公共选修课(政治类、外语类、数学类、体育类)、学科专业选修课(学科方向需要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前沿讲座及创新创业课程)。
必修环节:含科研训练学分和创新创业学分。
补修课:凡跨学科录取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的学科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但不计学分。
2.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公共基础5学分,学科基础≥5学分,学科专业≥6学分),科研训练1学分,创新创业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并形成一定数量的反映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硕士点
(学科代码:0805)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追求真理和献身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勇于创新,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和专门知识,熟悉所从事科研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领域的文献资料,并具有外文写作的初步能力的专门技术人才。
二、培养方向
1.材料工程理论及装备
2.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
3.先进水泥基复合材料
4.新型建筑材料
5.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6.功能复合材料
7.磁性材料与器件
8.新型能源材料
9.高温结构材料理论与应用
10.耐火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11.陶瓷基复合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
12.轧制工程技术
13.材料表面工程
14.凝固技术与理论
15.金属基复合材料制备
16.材料先进连接技术及理论
17.稀有金属材料加工
18.新型钢结构材料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1个月内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提交教研室(研究所)审查,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上采取导师负责与研究生指导小组相结合;教学方法上采取研讨式、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导师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3.整个培养过程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使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鼓励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科研训练1学分,创新创业1学分。
对于跨学科录取或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3门,补修课程必须合格但不计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六、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并形成一定数量的反映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等途径,在第3学期内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并经开题答辩通过后,按计划开展学位论文工作。论文题目应对国民经济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学术上有一定的意义。
2.为保证研究生质量,在第4学期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导师所在学科组老师组成的研究生中期考核小组对研究生的学位课程,论文进展情况以及掌握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本着公正、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研究生作出评价,评定成绩。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劝其退学或作肄业处理。
3.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硕士点
(类别(领域)代码:0856)
一、培养目标
材料与化工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企业、设计研究单位和事业单位,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工程实践能力的卓越工程师: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综合运用所学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独立地分析和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掌握至少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查阅本专业领域的文献资料,并具有外文写作的较高能力,能应用外国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二、培养方向
1.材料工程理论及装备
2.固体废弃物的资源化
3.先进水泥基复合材料
4.新型建筑材料
5.高强高性能混凝土
6.功能复合材料
7.电子材料与器件
8.新型能源材料
9.高温结构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10.耐火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12.陶瓷基复合材料结构功能一体化
13.超硬材料理论与工艺
14.轧制工程与技术
15.稀有金属材料加工技术
16.材料先进连接技术
17.金属材料表面工程
18.粉末冶金先进技术
19.新型钢结构制备技术
20.环境友好过程控制与资源综合利用
21.电化学理论与技术及腐蚀科学与表面工程
22.催化剂和催化反应过程理论及设计、开发与应用
23.煤清洁转化、增值利用及化工过程优化
24.生物活性物质研究与应用
25.医药中间体合成与应用
26.化工冶金技术与应用
27.纳米材料化学制备理论与技术
28.工业废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29.冶金新工艺、新装备开发
30.冶金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冶金
31.特种金属材料制备
32.冶金过程节能技术
33.冶金过程模拟仿真与系统优化
34.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1个月内,按照培养方案、研究方向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由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并提交教研室(研究所)审查,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学院备案。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理论学习、工程实践和论文工作相结合;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要求其他硕士研究生导师予以辅助和配合。
3.要求研究生原则上在第1学年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所需学分。鼓励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4.对研究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合格后,根据开题报告的要求,由导师主持进行科学研究实验,撰写论文。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实践4学分,创新创业1学分。
对于跨学科录取或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应补修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2~3门,补修课程必须合格但不计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时间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专业实践应根据专业特点及工程领域企、事业单位实习条件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建议以企业实习为主,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或采取企业实践和参与导师工程类应用型课题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按要求提交专业实践报告及实践单位鉴定,学院组织专业实践评定小组,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效果进行答辩考核,综合答辩成绩、企业评定和导师评价,给出专业实践最终成绩。
七、学位论文
1.原则上研究生从第2学年第1学期开始论文工作,时间为1~1.5年。
2.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阅读文献资料、调查研究等途径,至迟在第3学期内提出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开题答辩通过后,按计划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3.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论文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论文研究成果要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学位论文工作应与专业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4.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答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