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研究生院: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4-03-21 阅览
各院(系):
为提高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陕学位办[2013]28号),在各院(系)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学校将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进行深入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资料检查
1.任课教师应完善相关教学资料(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教案或多媒体课件,教材(讲义)或主要参考资料)。
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安排应符合研究生培养特点和目标,合理规划面授内容及形式,并注意安排相关领域前沿发展趋势的内容介绍,增列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自主获取知识能力的教学环节。
2.各院(系)组织学科点对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的教学资料进行完备性、合理性审查,合格后由学科点将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纸质版归档备案。
3.各院(系)汇总本学期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电子版,于第五周周二前交研究生院。
二、教学过程检查
1.任课教师应按修课名册做好研究生上课期间的考勤工作,授课结束后随课程成绩一并报研究生院;对累计旷课达授课学时的30%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2.研究生教学委员会、研究生督导组及研究生院将按课表、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随机听课,并检查相关教学资料。
3.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将于2014年3月至5月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三、教学质量评价
1.授课结束后,由研究生对所修课程进行匿名评价。
2.课程考核结束后,研究生院将随机抽取部分课程,组织校内外相关学科专家对课程考核资料及教学资料进行评审。
四、其他事宜
1.任课教师应按课表和教学日历开展课程教学。确需调停课的教师应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调停课申请表》,经主管院长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研究生院将适时对教学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研究生院
201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