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3-09-29 阅览

各有关学院:

       接西安市科技局通知,2014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将于近期开始,请各有关院(系)积极策划、组织,依据《2014年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依据指南,我校此次可申报项目类别为: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2.软科学研究项目

3.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二、申报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

1)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

       以高校院所为主体,支持其高端人才或创新团队,实施技术转移,解决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或行业骨干企业、重点企业集群的重大技术需求。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1亿元;项目形成的技术交易额不低于200万元,完成时企业新增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提交材料:

       申报书;(网上申报生成)

       可行性报告

       技术转移方案或成果转化方案

       技术需求方配套资金证明。

2)高校院所服务企业项目

       重点支持高校院所组织科技人员,集中解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技术需求,并使企业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提交材料:

       申报书;(网上申报生成)

       可行性报告

       与企业的合作协议

       技术需求方配套资金证明。

2.软科学研究项目

       支持科技经济融合重点热点问题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重点支持西安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及创新基地建设、区域特色产业发展等部门、行业和区域重大决策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研究。此类项目分为重大项目和面上项目,其中重点项目由市级部门、开发区(区县)提出研究需求后(明确研究意义、研究方向和主要内容),组织高校或研究机构申报,参照课题招标方式择优支持。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专业研究人员,重点项目要求具备高级职称,其他项目具备五年以上中级职称。 

       提交材料:

       申报书;(网上申报生成)

       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职称资格证书

       项目研究大纲:注明申报的重点项目名称或面上项目研究方向,要明确研究主要内容及方法。(自行组织)

       联合申报的研究协议书或委托书。(应明确双方的任务分工及相关要求)

3. 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

       在生态环境、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支持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和重大技术的集成示范。重点支持在汉长安城遗址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八水润西安工程、绕城国道连接等工程中,开展集成示范。示范工程已达成合作意向,示范目标和各方责任明确,项目实施地在西安地区。

       提交材料:

       申请书;(网上申报生成)

       可行性报告

       示范项目建设意向证明

三、其他

       1. 同一项目不得在市级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项目主要负责人目前主持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2. 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未通过者,在原项目到期以后两年内,原则上不受理其申报项目

其他要求,请项目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申报指南。

四、申报程序

       1.技术转移促进工程登陆西安科技网(http://www.xainfo.gov.cn),进入科技企业与项目库,按要求逐项输入申报内容,在线提交(无须传送附件);软科学研究项目社会发展科技示范项目登陆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kjjh.xainfo.gov.cn),进入西安市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无须传送附件)。
       2.提交《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及通知要求的其他材料,简装成册(一式五份,勿另行加装其他材质封面)。可行性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实施方案按提供的规范格式编写。

、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两年(2014.01—2015.12),软科学研究项目为一年(2014.01—2014.12)。 

受理时间

        20131014-18日交科技处项目部,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申报事项及网络问题可电话咨询西安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西安市科技大市场、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黄林岗  张晓哲  方 芳
  联系电话:86785043  68518787  86786649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项目部联系:

       联系人:刘思伟 

       联系电话:82202227

 

 

附件:

2014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1).doc2014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