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建大冶金〔2024〕4号
冶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纪律,政策透明,加强监督管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坚持科学选才,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分类选拔。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林波 马立建
副组长:李小明(常务)
成 员:张 佩 杨西荣 王快社 赵俊学 赵福才
张朝晖 胡 平
秘 书:刘漫博
工作职责和要求:负责制定和审议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成立面试小组,并对小组成员进行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培训;负责落实线上网络复试工作;负责确定申请调剂名单;负责审核复试结果;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回复、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二)复试面试小组
复试面试小组按专业及方向统筹组建,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等考核工作。复试面试小组专家每组5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具有本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或拥有2024年硕导岗位的教师担任,组长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每组配备1名秘书。
工作职责和要求:负责考生能力考核;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面试成绩须经面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有效。
三、复试
(一)复试分数线
初试成绩达到研考国家线基本要求。
“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
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满足复试条件考生全部进入复试环节。
(二)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进行,复试软件采用“腾讯会议”。
(三)设备要求
考生需要注册两个“腾讯会议”账号用于两台设备登录,将其中一台视频设备(可为智能手机)架设在身后1米左右,用于复试监控,另一台设备(可为智能手机或笔记本电脑)用于复试面试;复试时桌面始终保持整洁,不得放置与考试相关的任何材料,手机提前做好拒接电话和语音通话(如微信、QQ电话等)的设置,考试过程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得中断。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一并进行)。复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4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
专业能力考核:即复试中原笔试部分的考察内容,考核内容与《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专业水平考核通过远程网络问答的形式进行,试题根据难易程度分为A、B、C三档,每档设置一定数量难度相当的试题,考生面试时抽取3道不同档位的试题现场回答。
综合素质考核:采用网络远程问答形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外国语水平考核采用学生英语自我介绍及面试时英语问答形式进行。
每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8:00-18:00;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提前一天进行设备调试。
(六)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过程中,考生需面向镜头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进行资格审查。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人证对比,并比对“报考库”等,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四、调剂
各专业录取名额未满时,可进行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考生确定
学院根据调入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本科毕业专业、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按“材料加工”和“冶金工程”分方向确定考生名单。
(三)调剂考生复试
复试方式、设备要求、复试内容、资格审查等按本文件第三部分“三、复试”的相关要求执行。复试时间另行单独通知。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权重(40%)。
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录取
一志愿考生根据报考专业按总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因专业计划满额无法录取考生,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基础上,调剂至相关专业录取。
(三)调剂考生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拟调剂的专业,总成绩由高到低排队,在征求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依次调剂至相关专业。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按“材料加工”和“冶金工程”分方向排队录取。
(四)其他说明
1.“单独考试”属于专项招生,单独录取。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新生报到后,学院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生分配方案
1.考生分配采用考生填报、导师选择的双向选择方式。
2.拟录取考生中报考某位导师的人数超过上述规定,由导师确定拟招收学生,其余学生重新选择导师。
3.导师招生指标见《冶金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分配方案(2023试行)》。
七、拟招生计划(具体名额以实际录取为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方向 |
学位类型 |
拟招生计划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
学术学位 |
35(含推免) |
080600 |
冶金工程 |
|
学术学位 |
30(含推免)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材料加工 |
专业学位 |
55(含推免、单考) |
冶金工程 |
专业学位 |
60(含推免、单考) |
合计 |
180 |
八、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考生成绩进行公示,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上报学校严肃处理。
考生对招生录取过程有疑义的,可向学院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联系电话:02982202923 联系人:姚红红
冶金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