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发表日期:2020-09-02 阅览

冶金工程学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我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选拔出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实践能力强、具有科研创新潜质的推免生,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西安建大[2015]136号)和《关于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通知》(西建大[2020]38号,以下简称《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免原则

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推荐。

二、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等,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方案,接受及处理推免过程学生的申诉等。

组  长:李林波 马立建

副组长:杨西荣 张  佩 李小明

成  员:张朝晖 胡  平 施瑞盟 袁  艳 刘世锋 王  斌

崔春娟 贾  青 刘漫博 赵福才 乔  柯 康  彦

三、推免生类型

推免生类型包括正常类型推免、直推破格推荐、本硕一体化推免、其他破格推荐和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共计五种类型。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仅能申报一种推免类型。除正常类型推免外,其他类型推免须在本校免试攻读研究生,否则将取消推免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

四、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及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1、正常类型推免生遴选推荐条件及计分方法

正常类型推免生需符合以下必备条件:

(1) 爱国奉献,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考试违纪、作弊等受处分记录,学业、学术等方面无不良影响。

(3) 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参加各种教育教学和学术科技创新实践等活动。

(4) 自主学习能力强,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得低于3.5,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5) 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受到相应表彰,在校期间参加学校规定的二类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并获得国家级及以上奖项。

(6) 外语水平达到专业人才培养需求,CET4成绩425者同等条件优先。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标,本科毕业后没有出国留学、就业、创业计划等。

对于申报正常类型推免的学生,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为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及加分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相关文件规定,由创新办进行认定,对平均学分绩点给予0.2-0.6的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分。

正常类型推免的学生,申报我院研究生,取得硕士学位后可推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2、 直推破格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条件及计分方法

参加学校规定的一类创新创业竞赛A、B层级项目并获得国际、国家级前三等级奖项(团队参赛排名第1),且前三学年已修读必修课程不及格门次不超过1门次的学生,可直接予以破格推荐免试研究生。

3、 本硕一体化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推荐条件及计分方法

本硕一体化推荐免试研究生按《冶金工程学院“本硕一体化”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执行,从已通过中期审核的本硕一体化试点培养的学生中遴选。

对于申报本硕一体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和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构成,其中平均学分绩点为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及加分按照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相关文件规定,由创新办进行认定,对平均学分绩点给予0.2-0.6的加分。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分。

4、 其他破格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条件及计分方法

申请破格推荐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前三学年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8,必修课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2)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或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1项(团体赛个人排名前2);

在校期间正式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个人署名前2)至少1篇;

  在校期间获得授权专利(个人排名前3)1项。

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其平均学分绩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及其他获奖加分构成(见附表1)。以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序。

加分标准按附表1规定执行,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

5、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的遴选条件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向校团委提出申请,不参加学院的遴选。

五、特别说明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只能申报一种类型的推免生,且在截止日期后不得更换类型。

2、各专业参照2021届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各类型推免名额分配,录取时按照正常类型推免、直推破格推荐、本硕一体化推免、其他破格推荐的顺序进行遴选。

3、若某专业符合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的人选不足,原分配的推免名额退回,用于其他专业的直推破格推荐、本硕一体化推免、其他破格推荐。

4、综合测评成绩相同情况下,有文艺、体育等特长,参加学校国际交流项目、校际联合人才培养,或留本校攻读研究生的学生可优先推荐。

5、学院推荐一名后备人选参与学校后备人选的竞争。加分标准按附表1规定执行,不得有不及格门次,且须留本校攻读研究生,否则不得推荐后备人选。

6、学生应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并根据工作安排准备相关材料,个人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推免资格。

7、学生须充分了解各类型推免生的相关政策,慎重考虑后申请推免。材料一经提交,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8、一旦取得推免资格,一般不得自行放弃,若因个人原因确定要放弃推免资格的,务必在学院公示期内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

六  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报名申请

时间: 9月1日—9月10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制定《冶金工程学院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提交教务处审核并对学生进行公示。符合学院推免生遴选及推荐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自助打印个人成绩总表、在校期间的获奖证书、CET等外语成绩证明、计算机等级证书、论文、专利、创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等(除成绩总表以外,其余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对于获奖项目加分学生,必须有创新办的获奖认定材料

申请本硕一体化免试研究生的学生需通过研究生及科研办公室组织的中期考核。

获奖、论文、专利等材料截止日期:2020年9月1日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雁塔校区工科楼1105B室

申请表及佐证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9月10日(第2周周四)12:00

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提交推免生申请表或获奖材料进行加分认定等,视为自动放弃,逾期不予受理。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

时间: 9月10日—9月11日

由教学办和学工办对照推免生遴选条件,对报名申请人资格和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对申报学生按照申报类型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及公示。

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由辅导员通知到本人。

第三阶段:学院召开推免工作小组会议进行审议

时间: 9月14日- 9月15日

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申报学生的材料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依据学院推免生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学院推免名额,确定最终推免名单。

若推免名额未定,则会议审定排名,待教务处公布推免名额后按照排序确定推荐名单。

第四阶段:公示及上报

时间: 9月15日- 9月18日

将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核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橱窗公示三天,广泛听取意见。教学办负责接收学生书面申诉。申诉期结束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

七、其他

1、推免阶段工作安排以学院网站公布信息为准,学生若未及时关注推免工作要求及阶段工作时间节点安排,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申请人须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及后期评优资格,并将失信行为记入个人电子学籍档案。

3、推免工作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考核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集体决策,程序透明,操作规范,严格公示环节,确保推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做好有关工作。

                                  冶金工程学院

 2020年9月1日

附表1 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破格推荐免试研究生加分表

序号

类别

项目

加分

加分要求

备注

认定单位

1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

一类竞赛A层次第一等级

0.6

在校期间创新创业竞赛获奖仅按最高加一次

团体竞赛获奖的第二名及其他成员,按照前一名的75%依次递减加分;同类比赛取最高级别奖项

校创新创业办公室

2

一类竞赛A层次第二等级

0.5

3

一类竞赛A层次第三等级

0.4

4

一类竞赛B层次第一等级

0.5

5

一类竞赛B层次第二等级

0.4

6

一类竞赛B层次第三等级

0.3

7

一类竞赛C层次第一等级

0.4

8

一类竞赛C层次第二等级

0.3

9

一类竞赛C层次第三等级

0.2

10

二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一等奖

0.3

11

二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二等奖

0.2

12

二类竞赛科目国际国内三等奖

0.1

13

省内一等奖

0.1

14

省内二等奖

0.05

15

其他获奖加分

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2)

0.2


累计加分

学工办

16

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2)

0.1


17

学术论文(署名前2)SCI

0.2


18

学术论文(署名前2)EI

0.1


19

学术论文(署名前2)CSCD

0.05


20

文艺及体育全国一等奖

0.3

仅按最高加一次

团体竞赛获奖的第二名及其他成员,按照前一名的75%依次递减加分;同类比赛取最高级别奖项

21

文艺及体育全国二等奖

0.2

22

文艺及体育全国三等奖

0.1

23

文艺及体育省内一等奖

0.1

*每名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得超过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