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和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09-21 阅览
根据校发《关于开展本科实习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西建大教〔2017〕27号)和《关于开展2017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西建大教〔2017〕28号)文件精神,定于9-10月,各教研室组织开展对实习工作和毕业设计(论文)的自查自评活动,学院进行现场抽查。
一、检查内容
依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提高工作的要求,主要检查以下几方面:
(一)实习工作
1、组织与管理
(1)培养方案中实习的执行情况;
(2)实习现场组织与实施;
(3)实习考核答辩、质询等情况;
(4)2016年实习报告、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各项实习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
2、实习效果与成绩评定
(1)实习报告书写质量;
(2)实习报告批阅与成绩评定情况。
3、实习基地建设及利用
(1)实习基地的数量、使用,以及签约率;
(2)实习基地满足教学的条件。
(二)毕业设计(论文)
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的质量,应注重培养学生研究解决工程问题的能力,注意检查2015-2017届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雷同情况;
2、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注意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有无抄袭现象;
3、评阅及成绩评定情况:
(1)指导教师评语是否能反映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水平,语句是否规范,书写是否整洁。注意检查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语有无雷同现象;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是否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相符,并符合学校有关规定。
4、组织管理情况:
(1)指导教师的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2)毕业设计(论文)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是否完整,填写是否规范。
5、检查“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企业技术人员参与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与答辩工作,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的收集保存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各专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校发文件的要求,对实习工作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自评,对发现的问题落实到人,及时整改。
2、总结检查的结果,并对专业今后的工作制定计划。
3、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习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自查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以上四个附表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三、时间安排
1、2017年10月10日前,各专业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并完成数据填写交学院教学办。
2、学院组成检查组进行现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反馈教研室进行整改。
3、2017年10月20日学院将自查自纠材料、新增实习基地协议复印件及铜牌照片等,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4、2017年11月,教务处组织校检查组到各院(系)进行集中检查。
5、学校在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将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公布专项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系)本科生培养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
6、教务处将专家意见反馈学院,学院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冶金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