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本科层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生遴选办法
发表日期:2017-04-15 阅览
一、遴选工作组织
冶金学院成立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虚拟班(以下简称卓越班)学生遴选工作小组,包括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本科教学负责人、本科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年级学生辅导员。
二、选拔原则
1、根据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及工作方案”的目标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建设与发展情况,确定“自主申请、择优培养”的学生选拔原则,成立卓越班进行培养;
2、卓越班学生平时的管理分别归属于原行政班,只在部分教学环节时单独进行;
3、卓越班学生定员计划30人;
4、 针对目前我院卓越工程师实施的 “冶金工程”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两个专业,卓越班在冶金工程(钢铁冶金方向)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中产生;
5、 申请卓越班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学年的综合测评成绩进行综合考核,并由遴选工作小组确定卓越班名单,初步确定人数可在计划人数之外增加10%;
6、通过卓越班选拔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在原班级所修读课程的学习,若有任何违纪、学籍处理的学生,取消卓越班资格。
三、申报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凡属我院 “冶金工程(钢铁冶金方向)”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的两个专业,没有违纪记录、学籍处理记录的学生均可申报;
3、热爱本专业,积极上进,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四、工作流程
1、相关专业教研室对学生集中进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方案的普及与宣传,鼓励学生自主申报;
2、有意申报的同学下载学院网站上的申请表进行如实填写,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学院(南校区学生可交到辅导员处);
3、由教学办及学工办对学生第一学年的综合测评分数进行排序,学院学生遴选工作小组确定进入卓越班学生的名单;
4、学院在网站上对遴选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教学办及学工办负责将结果通告全体学生;
5、为保证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的课程管理,卓越班学生名单确立后,在原有行政班级之外,单独组建班级并编号(如原行政班为01-04班,则卓越班为05班),其他学生不变,学生原有学号不变。调整班级编号后的学生名册报送校教务处,对相关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必要调整;
6、卓越班为虚拟班级,只在教学环节单独进行,日常行政管理仍归属原班级班委;
7、卓越班设班长、团支部书记各一名,负责卓越班单独教学活动时的日常管理;
8、卓越班实行导师制度,配备学业导师。
五、退出机制
在二年级下学期第3周左右,对卓越班学生进行资格复审,凡有违纪、学籍处理等情况的学生应退出卓越班,退回原行政班。
冶金工程学院
2017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