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教材立项评审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5-10-28 阅览
为建设本科教学的精品教材,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水平,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立项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精神,学院制定教材建设立项评审办法。
一、 申报要求:
项目设置重点文字教材、一般文字教材和一般电子教材(必须先行出版文字教材,且有独立于文字教材的出版号)三类。
1、 立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教材主编为立项项目的负责人。
2、 凡已获准校级教材建设立项项目至今未结题者,暂缓项目负责人申报本次立项
3、 已立项出版不足5年的教材不允许申报修订立项。
4、 两年时间内无故放弃立项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法
在学校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由教研室对专业老师进行动员,本着个人自愿的原则进行申报。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按要求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1份,同时需附对应课程教学大纲以及1/3的教材书稿(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1/2的教材书稿(未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
为了提高教材编写质量,鼓励教师出版能体现我校特色的优秀教材、精品教材、获奖教材,请项目负责人推荐三个以上高水平的出版社。
三、评审原则
优先资助建设下列教材:
1.国家规划教材、行业规划教材、专业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
2.被列入国家试点专业建设、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课程教材。
3.特色鲜明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及实践教学环节的教材。
4.新办专业课程及通识课程急需,但未有国家级高水平的公开出版教材或其他获奖教材可选用,并能体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编写原则的教材。
5.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
6.已有使用多届且受学生欢迎的讲义,以及获得同行专家认可、能体现我校学科专业优势、发行量大的再版教材。
四、评审方法
成立由教学院长牵头、教研室主任、院外评委(不得少于1/3)构成的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通过材料审核、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PPT)、投票表决等形式进行考察评审,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排序,并将排序结果(前三名)上报学校。推荐第一名参加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评审。(参加学校重点教材建设项目评审未通过的教材可参加学院一般教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