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研究所请于5月12日(周三)前,将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记录、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交教学办。
2、 校督导组定于5月13日(周四)下午对我院的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请各指导教师督促自己的学生将资料准备好,以备抽查。
3、 各研究所请于5月14日(周五)前,将课程设计指导书、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交教学办。
4、 各研究所请于5月14日(周五)前将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表交教学办。
冶金学院教学办
20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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