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教学工作周报(2)
发表日期:2010-05-10 阅览

1 各研究所请于512(周三)前,将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记录、自查报告及相关表格交教学办。

2校督导组定于513(周四)下午对我院的毕业设计工作进行检查,请各指导教师督促自己的学生将资料准备好,以备抽查。

3 各研究所请于514(周五)前,将课程设计指导书、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交教学办。

4 各研究所请于514(周五)前将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情况表交教学办。

冶金学院教学办

20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