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届毕业设计答辩的通知
发表日期:2009-05-26 阅览

2009届毕业答辩时间定于6151617日三天,其中615为典型答辩,使用多媒体教室,1617日为普通答辩,地点定于设计室。 毕业设计成绩于619前交学校教务处。

冶金三本学生的答辩时间定于6月11、12日两天,具体地点另行安排。毕业设计成绩于6月15日前交华清学院教学办。

注意事项:

1指导教师应依据校、院(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文件,从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完整性,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的质量,设计图表、软件、产品或作品的质量等方面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果进行认真的审阅,客观评价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独立工作能力、平时工作态度等,依据毕业设计(论文)的考核项目与成绩评定原则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和成绩评定,并在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正文部分的末页及设计图表上亲笔签署姓名和批阅日期

2一个专业分设几个答辩小组时,要统一标准,做到答辩过程公正透明,成绩评定客观合理答辩小组负责执行具体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任务,其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设组长1名,同时可另设秘书1名,承担事务性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