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安排
发表日期:2018-03-22 阅览

1.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3月26日上午9:00-12:00,在工科大楼1101复试报到和资格审查;

2.笔试时间、地点:

材料加工、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冶金制备科学与工程:

3月26日下午2:00-4:00 南阶402

钢铁冶金组、有色冶金、冶金工程、冶金热能工程、冶金物化、化学工程与工艺:

3月26日下午2:00-4:00 南阶201

3.面试时间、地点:

材料加工、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冶金制备科学与工程(一志愿):

3月27日上午 8:30-12:00 工科大楼213

下午14:30-17:00 工科大楼213

材料加工、材料工程、金属材料冶金制备科学与工程(调剂):

3月27日上午 8:30-12:00 工科大楼214

下午14:30-17:00 工科大楼214

化学工程与工艺:

3月27日上午 8:30-12:00 工科大楼205

下午14:30-17:00 工科大楼205

钢铁冶金组、有色冶金、冶金工程、冶金热能工程、冶金物化(一志愿):

3月27日上午 8:30-12:00 工科大楼1108

下午14:30-17:00 工科大楼1108

钢铁冶金组、有色冶金、冶金工程、冶金热能工程、冶金物化(调剂):

3月27日上午 8:30-12:00 工科大楼1006

下午14:30-17:00 工科大楼1106

4、考生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成教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成教部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思想政治考察表(在研究生院网站中《我校2018年硕士复试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中下载)。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考察表由本科所在学院开具,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开具,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政审材料由档案所在单位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开具。

4.建议考生携带本人工作期间或在读期间取得的,能够证明自己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的研究成果、论文、专著、奖励证书等,以便复试时能够全面考核。同时请携带本科阶段成绩单(需加盖单位公章)。

 

 

冶金工程学院

201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