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博士研究生学籍管理,督促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学业,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毕业、结业与肄业实施细则(修订稿)》,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时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和学术成果要求。
一、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学位论文开题答辩通过; 中期考核合格。
二、取得的学术成果及应满足的条件
1.学术成果均须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2.论文作者或专利发明人排名应是博士研究生为第一或导师第一、博士研究生为第二。
3.具体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有1篇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已被EI或SCI检索(须为期刊论文)。
(2)至少2篇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已被CSCD源刊录用(须为期刊论文)。
(3)授权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4)获得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厅局级以上科研获奖(其中厅局级奖博士研究生本人需排名前三,省部级及国家级奖博士研究生本人需排名前五)。
三、完成博士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应能体现作者在本门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字数不少于5万字(含图表),且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要求,学术水平至少达到博士学位要求的70%。
此办法从2021级博士开始执行,其他年级博士生也可参照执行,具体解释权归学院科研及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