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 一级学科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06)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勇于创新;具有实事求是的严谨学风,遵守科学研究的道德规范,具有追求真理和献身科学事业的敬业精神;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基本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富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以及组织管理能力;熟悉所从事科研领域的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在专业领域内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文献资料,并具有外文写作的初步能力。
二、培养方向
1.冶金资源综合利用与环境物理化学
2.计算物理化学
3.冶金电化学
4.冶金与材料一体化基础理论
5.特种材料及化合物制备物理化学
6.钢铁冶金新工艺、新装备开发
7.生态冶金技术
8.钢铁冶金过程模拟及工艺优化
9.高附加值钢铁产品开发
10.有色金属冶金新工艺与新技术
11.有色金属资源高效利用与绿色冶金
12.特种有色金属材料及化合物制备与增值冶金
13.选冶-材料一体化新工艺
14.冶金过程模拟仿真与系统优化
15.有色金属冶炼过程节能与环保
16.特种分离材料制备理论与技术
17.冶金窑炉热工理论与技术
18.冶金过程系统节能技术及环保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1.研究生入学1个月内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出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并提交系(学科)审查,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2.对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指导上采取导师负责与研究生指导小组相结合;教学方法上采取研讨式、启发式、参与式教学,导师全面关心研究生的成长,做到既教书又育人。
3.整个培养过程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使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鼓励硕士研究生到企业实习,在实践中锻炼提高。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课程体系
学术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由学位课、选修课、必修环节、补修课四个模块组成。
学位课模块:含公共基础课(政治类、外语类,主要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术论文写作、学术交流能力的培养)、学科专业基础课(体现学科特征和学科应有知识结构的专业基础类课程)、学科专业方向课(学科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及案例教学课程)。
选修课模块:含公共选修课(政治类、外语类、数学类、体育类)、学科专业选修课(学科方向需要的专业知识、应用技能、前沿讲座及创新创业课程)。
必修环节:含科研训练学分和创新创业学分。
补修课:凡跨学科录取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的学科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但不计学分。
2.学分要求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公共基础5学分,学科基础≥5学分,学科专业≥6学分),
科研训练1学分,创新创业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学术成果要求
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须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并形成一定数量的反映其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的学术成果,具体要求按照学校、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的重要环节,可以使研究生的综合业务素质在系统的科学研究或工程实际训练中得到全面提高。学位论文工作包括论文选题与开题、论文中期考核、论文预答辩、论文答辩等环节。
1.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
(1)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科研项目,鼓励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风险性选题。
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冶金工程学科背景,可以是基础理论问题,也可结合冶金企业的实际问题展开,论文拟研究的问题来源于科研课题或生产实际,鼓励选择理论联系实际的课题,使研究生能得到系统的科研与创新性训练。
(2)开题答辩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完成所有课程学习,获得规定学分后进行,一般不晚于入学后的第3学期。学院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组织开题报告答辩会,答辩小组至少由3名具有副教授及相当职称以上。研究生在选题、调研和查阅资料的基础上撰写出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后,参加学院组织的开题报告答辩。
开题报告主要内容:
(1)研究意义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2)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用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其可行性分析;
(4)研究创新点;
(5)研究计划及预期成果;
(6)参考文献。
开题报告的主要要求: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应不少于15篇。书面开题报告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撰写。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分:修改通过(修改后经专业负责人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不通过(不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两种结果。未能通过学位论文开题审核者,应在2个月内重新申请学位论文开题,经学院该学科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
2.中期检查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一般不晚于入学后的第4学期进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为: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硕士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小组至少由3名具有副教授及相当职称以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以通过和不通过两种形式进行考核。未能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者,半年后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新申请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研究生提交开题报告与中期检查报告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3.学位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研究生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规范认真执行,具体要求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论文水平必须达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原则上要求用中文撰写。如有以下三种情况,学位论文可以用英文撰写:
(1)指导教师是境外兼职导师。
(2)研究生参加国际联合培养项目。
(3)研究生参加国际合作项目。
4.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确保学位论文的质量,要求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送审答辩前,必须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同时以讲述方式,做论文预答辩。学术学位研究生预答辩一般于入学后的第6学期集中进行。
预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进行评议,审查申请人取得的研究成果是否达到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学位论文撰写是否清晰和严谨、对成果的表述是否全面和准确、对创新点(新见解)的描述是否确切等,同时提出学位论文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进一步修改意见,做出通过预答辩、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预答辩的结论。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定意见分为“通过”、“修改后通过”和“不通过”。预答辩结论为通过的,经学院(学科)审核后可办理正式答辩手续;预答辩结论为修改后通过的,学位申请人根据预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完善,经原预答辩委员会指定专家复审通过后,经学院(学科)审核后方可办理正式答辩手续;预答辩结论为不通过的,则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5.学位论文抽查和盲审
学位论文抽查及盲审遵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规定》执行。
6.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应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办理相关答辩申请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