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金诚信”奖学金管理及评选办法
发表日期:2021-09-01 阅览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金诚信奖学金管理及评选办法

(试行)

为弘扬诚实守信、开拓创新的精神,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秉承人为本业的管理理念,支持我国高等教育事业,鼓励在校生不断进取、顽强拼搏,特在我校设立金诚信奖学金。为加强和规范“金诚信”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管理

⒈ 奖学金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社会奖助学金子项,任何人不得私分、侵占、挪用资金。

⒉ 奖学金的宗旨是鼓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刻苦学习、拼搏进取,在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⒊ 奖学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安全、效率、专款专用的原则。

⒋ 奖学金的来源为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友好捐赠。

⒌ 奖学金的日常管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共同负责。

⒍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每年向奖学金捐赠方公布奖学金年度使用情况。

、评选范围

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就读一年以上的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及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的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奖励标准

本科生奖学金:每学年总计奖励本科生30人,奖金2500/人。当年已获得其他国家和社会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在评选范围。

研究生奖学金:每学年总计奖励研究生34人,其中,一等奖2,奖金5000/人;二等奖8,奖金2000/人;三等奖24人,奖金1000/人。此项奖学金不研究生院评选的其他奖学金兼得。

、评选条件

⒈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服务。

⒉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校纪校规,讲文明、爱集体,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⒊ 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活动。

⒋ 在评奖学年内无不及格门次,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⒌ 研究生申请奖学金者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⑴ 研究生在评奖学年内具有一定的学术成果,其成果以学术论文进行当量量化,论文录用通知有效。

申请一等奖者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篇学术论文已被SCI(SCIE/SSCI/A&HCI)检索或在SCI(SCIE/SSCI/A&HC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

1篇学术论文已被EI检索(须为期刊论文)或在E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

博士研究生应至少2篇、硕士研究生应至少1学术论文已被《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库或《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库期刊(须为正刊,不含增刊和专刊)源上发表。

申请二等奖或三等奖,应至少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核心期刊以《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本)(须为正刊,不含增刊和专刊)期刊源为准。

申请者发表的学术论文应与本人学位论文相关,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

学术成果量化办法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且获奖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按照以下原则界定:

a. 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且排名前5位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且排名前4位的,相当于有1篇学术论文被SCI(SCIE/SSCI/A&HCI)检索或在SCI(SCIE/SSCI/A&HCI)全文收录期刊源发表;

b.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且排名在前3位的,相当于有1篇学术论文被EI检索或在E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

c.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且排名在前3位的,相当于有1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省部级及其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且获奖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按照以下原则界定:

a. 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一等奖的,相当于有1篇学术论文已被SCI(SCIE/SSCI/A&HCI)检索或在SCI(SCIE/SSCI/A&HC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

b.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二等奖的,相当于有1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被EI检索或在E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

c. 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三等奖的,相当于有1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版本专业著作(封面为著,非编著),本人完成不少于8万字,且在著作中标明著者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相当于有1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被EI检索或在E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完成不少于4万字的,相当于有1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版本专业著作(封面为著,非编著),本人完成不少于4万字,且在著作中标明著者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相当于有1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被EI检索或在E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完成不少于3万字的,相当于有1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完成不少于2万字的,相当于有1篇符合要求的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成果相当于有1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被EI检索或在EI全文收录期刊源上发表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成果,相当于有1篇符合要求的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获得国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成果,相当于有1篇符合要求的中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授权的专利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且本人排名为第一或第二(其导师为第一)。考虑到专利种类较多、各学科(专业)授权获准难易程度差异较大,对专利的具体成果量化可根据评审专家的综合意见确定。

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成果相当于有1符合要求的CSCD/CSSCI核心库期刊论文。著作权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且本人排名为第一或第二(其导师为第一)。

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省级及其以上竞赛奖励且获奖单位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按照以下规定进行界定:

、评选程序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委托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金诚信 奖学金的评审事宜。

各学院公布《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金诚信奖学金评选办法(试行)及推荐名额。

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书,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金诚信奖学金申报表》并提供相关参评材料

各学院完成初评,初评结果学院公示3无异议后,按照推荐名额向学校提交推荐名单。

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汇总推荐名单,组织评选,将评选结果报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核。

⒍ 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评选结果审核后,学校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公示1周,无异议后发文表彰,并为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