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位学生情况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4月17日15:00至4月20日15:00,为期三天,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交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工科楼1101)
冶金学院教学办公室
2018年4月17日
上一条:冶金工程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 下一条:冶金工程学院关于拟给予曹斯莹、闫欢庆退学处理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