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和有关单位:
我校加强本科教学过程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教学全程监控手段,以及教师和学生座谈会、教学督导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制度等,构建了本科教学信息反馈的专项评估体系。该评估体系包括培养方案专项评估、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实验室工作专项检查、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等一系列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对本科教学各环节实施监控。现将本学期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项评估(检查)时间安排
1.实习工作专项检查,具体内容见《关于开展2008年实习工作中期检查的通知》,时间为9月9日~9月16日。
2.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具体内容见《关于开展2008年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评估的通知》,时间为10月6日~10月16日。
3.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具体内容见《关于开展2007-2008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程考核与管理工作专项评估的通知》,时间为10月22日~10月24日。
4.实验室工作专项检查,具体内容见《关于实验室教学仪器和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时间为10月21日~11月21日。
5.本科课堂教学效果专项评估,具体安排见附件,时间为10月27日~12月5日。
6.本科生教材使用状况专项评估,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时间为12月1日~12月26日。
7.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时间为12月8日~12月26日。
二、专项评估(检查)组织形式
1.专项评估(检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下发具体实施文件。
2.各院(系)根据相关文件,负责具体实施。
3.学校教学督导组、教师代表、教务处和有关职能部门组成专项评估(检查)工作小组,做好专项评估(检查)工作。
三、专项评估(检查)结果处理
1.专项评估(检查)结果以教学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2.根据专项评估(检查)情况,对先进院(系)和个人予以表彰。
3.对专项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及时做出处理,并限期整改,同时总结好的做法进行推广。
附件:
关于开展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效果专项评估的通知
各院(系)和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校本科课堂教学真实状况,全面加强本科课堂教学过程监控,切实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规范化程度及教学质量和效果,改进教风和学风,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本科课堂教学效果专项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与内容
1.本次专项评估范围为本学期所开设的所有本科课程和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
2.重点检查和了解本科课堂教学整体情况,包括教师的授课教案、课堂教学的具体组织实施以及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教学效果等方面。
3.检查各院(系)任课教师的主讲资格。
二、评估方式与要求
1.本次专项评估由教学督导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院(系)领导、教研室主任组成评估工作小组,主要通过深入本科课堂听课,对我校本科课堂教学整体效果进行评估。
2.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参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教字[2006]024号)。
三、评估组织安排
1.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2.督导组听课由督导组统一安排。
3.院(系)负责做好本院(系)所开设的全部本科课程和承担本科生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听课安排,要求每门课程和每位任课教师至少有1次听课记录。同时做好本院(系)任课教师的主讲资格自查工作。
四、评估时间与要求
1.本次专项评估时间安排在10月27日~12月5日(第九周~十四周)。
2.各听课教师听课结束后,将所填写的听课记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交所在院(系)或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3.教务处根据听课记录和学生评教情况,对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效果主要从学生、督导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教研室四方面评价进行综合量化。同时以院(系)为单位,对本科课堂教学整体效果从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价和主讲资格合格率两方面进行总体评价。
五、评估结果处理
教务处以教学简报形式公布本次检查结果,对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并限期整改。对本科课堂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好的教师和本科课堂教学整体效果总体评价较好的院(系)进行表彰,适时组织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