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工程学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发表日期:2021-04-15 阅览

冶金工程学院2021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健康第一、公平至上、质量为先”的总体要求开展招生工作。

(二)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选拔质量。

(三)切实坚持博士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在录取工作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健全对博士生招生工作中行使学术权力的监督及约束机制。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林波 马立建

成员:李小明 张佩 王快社 赵俊学 张朝晖  胡平

秘书:刘漫博

职责:负责制定和审议学院博士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选派工作人员并进行纪律培训,负责落实综合考核工作,负责审核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及问题处理

 (二)学院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李小明

成员:张佩  张朝晖  胡平 各学科秘书

秘书:刘漫博

职责: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负责成立面试小组。

(三)面试小组

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面试成绩须经面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有效。


三、招生计划

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指标为基础指标与奖励指标之和,每位博导招收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

(一)基础指标

校外博导原则上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且须与校内博导联合培养。

院外博导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

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博导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

其他博导招收博士生不超过2名(含国际产学研用合作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

(二)奖励指标

导师所获奖励指标归其本人当年使用,若无合格考生,则该指标由学院统筹使用。


四、综合考核

(一考核内容

包括外国语考核、专业基础测试、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综合素质考核四部分。

“硕博连读”考生仅参加综合素质考核。

“普通招考”考生需参加所有四个部分的考核,其中本校应届毕业生的外国语考核形式为“外国语主题演讲”;其他招考考生的外国语考核形式为学校统一组织的外国语考试(详见“关于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外国语统一考试的通知”http://gs.xauat.edu.cn/show.asp?id=2369)。

由学院组织的考核模块包括:

1.专业基础测试

以笔试方式进行(考核科目及参考书以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所列为依据),满分100分。

2.外国语主题演讲

满分100分,演讲题目限定为:

(1)材料加工新技术及未来发展(限材料加工工程专业考生);

(2)冶金工程新技术及未来发展(限冶金工程专业考生)。

3.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

申请人汇报导师拟定的攻读博士学位课题方向的研究计划,内容应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选题意义及创新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满分100分。

4.综合素质考核

对申请者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以问答形式进行。满分100分。

(二)时间安排

1.专业基础测试:2021年4月22日下午14:30-17:30工科大楼1106;

2.综合考核(含外国语主题演讲(仅本校应届生参加)、博士选题研究计划考核、综合素质考核):2021年4月23日上午8:00开始,材料加工工程专业在工科楼1108,冶金工程专业在工科楼1106。

(三)相关要求

“普通招考”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得少于 30 分钟;“硕博连读”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


五、录取

(一)按照招生计划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非定向考生。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百分制);

“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研究计划成绩+综合素质成绩。

未达到外国语基本分数线、综合素质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上线考生数超过导师招生限额的由导师自行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录取的定向博士研究生中,非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不得超过当年录取指标的10%。


六、其它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外单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须携带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在我校全脱产学习5年的证明,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冶金工程学院 

2021年4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