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学院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考核工作安排
发表日期:2023-07-07 阅览

为做好冶金学院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1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考核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答辩考核范围

2021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往届未完成专业实践答辩考核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相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 20239-1015日,各系组织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考核,如时间适宜,可与中期考核答辩相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完成专业实践、撰写完成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周志/月志,经校内、校外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专业实践答辩考核。

2. 专业实践答辩考核专家小组成员建议3-5人,由硕导或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导师可作为成员参加,至少有1名相关领域的行业企业专家或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专家。

3. 专业实践答辩考核小组应根据研究生的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现场考核评分。

4. 各系提前3天将专业实践答辩考核时间与地点报科研办,研究生督导组将对专业实践答辩考核进行随机督查。

5.  20231031日前,学院结合答辩考核成绩、实践单位评定、周志/月志记录情况和校内外导师评价,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给出专业实践最终成绩,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专业实践考核成绩。成绩合格后获得专业实践环节规定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