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优工作,引导研究生在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现根据《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11月修订版)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研究生教育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通知。
一、基本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
二、适用范围及条件
1.适用范围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对象为我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硕士生中少民骨干可参评)。
其中,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其参评时已获得的注册学籍认定学位层次。
2.评定条件
按照《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11月修订版)评定国家奖学金要求和条件评选。
研究生申请成果材料完成第一单位应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申请者须为主要作者或完成人。
研究生在学制内可多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申请成果材料应以取得的高水平学术与科研成果为主,且应为同一学位层次内所获成果。
本次申请成果材料要求为研究生在同一学位层次内获得该奖项后到2022年9月15日止所取得的学术成果,且不得与申请前已获各类奖学金被认定的成果材料重复。
三、组织机构
1.学院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李林波
副主任:李小明 张 佩
委 员:刘漫博 赵福才 康 彦
研究生导师代表及研究生代表
2.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组长:班长
成员:申请国奖学生
四、工作安排
1.学生申请及自评阶段(9月19日-9月23日)
辅导员通知学生按照学校文件和《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优实施办法》(2021年11月修订版),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申请学生计算综合评优积分,填写《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优积分自评表》和《冶金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导师在证明材料上签字。
2.班级综合测评及公示(9月24日-9月26日)
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生上交材料核对综合评优积分,核对无误后,在班级内公示。
3.上交材料(9月27日18:30前)
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组长上交申请国家奖学金材料和《冶金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地点:工科大楼1101。研究生会再次审核相关材料。
4.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9月28日-30日)
冶金工程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召开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学金。
5.公示(10月8日-10月12日)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在学院网站、橱窗内公示5个工作日。
6.上交材料(10月13日)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上交以下材料:
(1)纸质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含申请书、成绩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份,具体填写要求请仔细阅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样表》;加盖学院公章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份;加盖学院公章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一份。
(2)电子材料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五、相关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年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程序认真开展工作。
附件:1.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分学科方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冶金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评优积分自评表
4.冶金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信息汇总表
冶金工程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