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对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进行评审汇总的通知》文件要求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西建大学工〔2021〕16号)规定,现将我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不含一年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都要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学习成绩或综合考评成绩至少有一项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5%。同等条件下,对创新创业成绩突出的学生优先推荐;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国家奖学金:
(1)上一学年中有违反校纪校规者;
(2)在校学习期间行为失范,有违反《学生手册》相关规定者。
三、推荐名额和奖励标准
1.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
冶金工程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为2名,学院根据各年级学生人数比例及学生成绩情况分配名额。
2.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推荐程序
1.9月26日18:30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及其他材料;
2.9月27日各年级成立评定小组,测评小组职责: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并根据本办法于9月28日12:00前向学院推选符合条件的本年级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
3.9月28日17:00前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小组对各年级推选学生进行资格复查和复审,确定拟推荐名单;
4.9月29日-10月10日公示,学院确定建议名单后向全院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5.10月10日上报材料,学院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将无争议建议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学校奖贷助学科。
五、申请材料要求
(一)学生申请
申请者需提供:个人申请书、《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一学年成绩单(需从教务系统导出成绩单并加盖学院与教务处公章)、各类荣誉证书复印件(按“获奖情况栏”顺序排序)。
(二)上报相关资料及数据
1.电子信息:
(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2)各年级会审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
(3)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
(4)专业排名模板(附件3)。
2.文本信息:
(1)推荐学生名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并加盖学院公章;
(2)二级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3)各年级会审评审材料的会议记录复印件;
(4)学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情况的照片;
(5)参评学生申请书;
(6)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从教务系统导出成绩单并加盖学院公章;
(7)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及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
(8)学生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获奖情况栏”顺序排序;
以上原始材料经学校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之后,返还学院,并妥善保管五年,以备省教育厅查验。
六、注意事项
1.今年刚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进行参评。
2.根据陕教贷办文件相关要求,我校上报国家奖学金初审材料时,应按照我校国家奖学金人数计划的1:1.2倍差额上报学生材料,备选人员应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要求。
七、有关要求
1.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高等学校学生的关怀,各年级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最优秀的学生;
2.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年度“争先创优”工作的基础上进行。推荐名单要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向全院师生公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3.国家奖学金应主要用于改善学生本人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如发现获奖学生有用奖学金请客、抽烟酗酒或购买高档消费品等铺张浪费行为的,将取消其获奖荣誉称号。
八、附则
1.本办法由冶金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2.《2021-2022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样表及填报注意事项》
4.专业排名模板
冶金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6日